列支敦士登 · 创业与创办人
基于特定国家利益的第三国国民居留
开放
最近核实 2026年7月未确认
无配额、无公开标准、无当然权利。仅在列支敦士登具有特定利益时由政府全权裁量发放——实践中面向能带来可观本地经济效益的高管或投资者。据称每年数量为个位数低值,但无官方统计公布。
列支敦士登对非欧洲经济区财富的回应,实质上是'不行,除非我们特别需要你'。这里没有项目、没有标价、没有公开的批准数量。对家庭而言,瑞士的州级财政利益途径要合适得多——至少它有一套可辨识的结构。
合资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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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家利益的裁量性准入
无法定投资金额。各来源一致指出,仅有资金可供投资并不足够——须有可观的就业岗位与经济实体。
核心事实
- 总落地成本
- 未公开且视个案而定。预计须作出可观的本地经济承诺,外加不菲的法律与顾问费用。
- 路径类型
- 创业与创办人
- 办理周期
- 6–24 个月 (完全属裁量性质;无办理时限标准)
- 居住要求
- 须真实居住;第三国许可通常每次签发有效期1年,而欧洲经济区及瑞士国民最长可达5年
- 家庭成员
- 配偶受抚养子女——同样受裁量约束
- 永久居留
- 漫长且属裁量性质;第三国国民面临的条件远比欧洲经济区国民苛刻
- 公民身份
- 居留满10年并经市镇投票,或经简化途径居留满30年
- 语言考试
- 须德语
- 双重国籍
- 不允许:您须放弃原国籍
- 申请条件
- 由政府评估认定你的存在符合特定国家利益作出可观经济贡献,通常为就业岗位与真实实体具备充足财力且不依赖社会救助真实居住
潜在风险
- 完全属裁量性质,无公开标准或数量——据称每年个位数低值的数字是我们无法核实的非官方估计。
- 第三国国民的许可通常为一年期,带来无休止的续签风险。
- 仅凭资金明确不足;政府期待的是经济实体。
- 本途径无法获取官方一手来源,因为llv.li全程屏蔽了自动访问——依赖其中任何信息前,请直接向外国人及护照事务局(Ausländer- und Passamt)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