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 · 创业与创办人
坦桑尼亚大陆投资者许可(TISEZA)
已改革
最近核实 2026年7月
已改革。《2022年坦桑尼亚投资法》已被废止。《2025年第6号坦桑尼亚投资与经济特区法》将坦桑尼亚投资中心与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合并为TISEZA,自2025年7月1日起运作。另外,桑给巴尔税务委员会已不复存在——桑给巴尔税务局由《2022年第11号法案》设立,自2023年1月13日起生效。
值得了解,主要因为法律框架已经移位:2022年投资法已废止,TISEZA自2025年7月1日起取代TIC和EPZA。任何援引《2022年坦桑尼亚投资法》的结构或建议,都建立在一部已废止的法律之上。
合资格路径
$500k
外国或合资投资者
TISEZA证书门槛
$50k
坦桑尼亚投资者
本国门槛
—
C-2类退休人士
年满55岁且有稳定收入;许可费USD 500
核心事实
- 最低投资额
- $500k
- 总落地成本
- 外国投资者需USD 500,000资本,另加A类许可费(其他行业A-3为USD 3,000;东非共同体为USD 1,500)。所有类别均以2年为上限。
- 路径类型
- 创业与创办人
- 办理周期
- 3–12 个月 (TISEZA合并之后无可靠的公布标准)
- 居住要求
- 以营商为基础;任何类别最长2年
- 家庭成员
- 受养人经由关联许可
- 永久居留
- 无——坦桑尼亚不存在永久居留身份
- 公民身份
- 约8年——连续12个月外加此前10年内累计7年——须通过斯瓦希里语或英语考试
- 语言考试
- 斯瓦希里语或英语
- 双重国籍
- 不允许:您须放弃原国籍
- 申请条件
- TISEZA证书外国或合资投资者需USD 500,000无犯罪记录
潜在风险
- 《2022年坦桑尼亚投资法》已废止。TISEZA自2025年7月1日起取代TIC和EPZA——援引2022年法案的建议已然过时。
- 任何类别的许可均不超过2年,且坦桑尼亚根本不存在永久居留。
- 禁止双重国籍,且归化须放弃原国籍。
- 居民须就全球所得纳税;唯一的减免是'短期居民'规则,而它在一个人一生中至多适用2年。
- CFC规则见于《2004年所得税法》第73-76条。
- 对土地及建筑物的非居民资本利得税自2025年7月1日起从20%升至30%。
- 坦桑尼亚是CRS非参与方,未设定交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