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与印度洋 · 东非
坦桑尼亚
桑给巴尔的USD 100,000房产许可确实存在且已成文法典化——但它买来的是33年租赁权,而非广告宣称的99年,一份两年可续期的许可,以及一种在结构上根本无法由此取得的国籍。
常见问题
桑给巴尔 USD 10 万的房产居留许可是真的吗?
是真的。不同寻常的是,被拿来营销的那个数字确实写在成文法里:2023 年第 10 号《桑给巴尔投资法》附表五第四部分第 6 段规定,购买价值至少 USD 100,000 房产的买方,可为本人、配偶及四名 20 岁以下子女取得居留许可(C-11 类),另有 50% 的印花税减免。请注意其许可性措辞:此类许可「可以」被授予。它是裁量性的,而不是当然权利。详细的合格标准被授权给依第 51 条制定的条例,而我们未能找到该条例。因此 USD 10 万之后的一切程序性内容都未获确认。
真的是 99 年租约吗?
不是。99 年租约是虚构的,而这正是每个开发商网站都轻轻带过的核心法律风险。依 1992 年第 12 号《土地保有法》,外国人不能拥有土地;同一附表第 5(c) 段授予的是 33 年的土地租赁协议。所谓 99 年其实是 33+33+33,而续期在法条表面上并无保证。你买到的是一份带着「但愿能续」的 33 年租赁权,而不是近乎永久产权的东西。
桑给巴尔的许可能通向永久居留或国籍吗?
两者都不能。坦桑尼亚根本不存在永久居留身份,任何类别的许可都不超过两年,而 C-11 类许可为两年、可续期。从这条路径取得国籍在结构上不可能,因为国籍和移民属于联盟事务,桑给巴尔无权授予其中任何一项。那些在卖所谓「桑给巴尔投资入籍」的网站,描述的是一件在法律上不可能存在的东西。这份许可最好被当作副产品,适合真心想在桑给巴尔置业的人。
日后出售桑给巴尔房产的税务成本是多少?
以非居民身份出售是惩罚性的。土地和建筑物利得的资本利得税为 30%,由 2025 年财政法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从 20% 上调。附表宣传出售所得可 100% 汇出,但那只在完税之后适用,因此并不缓和退出时的税负。坦桑尼亚也不参与共同申报准则,被列入尚未被要求作出承诺的发展中国家,没有确定交换日期。
我在坦桑尼亚归化后能保留现有国籍吗?
不能。双重国籍被禁止。第 7(4) 条规定,你自愿取得他国国籍的那一刻即丧失坦桑尼亚国籍;第 7(5) 条要求归化时放弃原国籍。提议中的「侨民坦桑石卡」意在替代双重国籍,而不是通往它的一步。普通归化大约需要八年:连续居住 12 个月,加上此前十年内累计居住七年,并通过斯瓦希里语或英语考试。
在桑给巴尔买房之前需要先取得投资局批准吗?
需要,而且这是一项活跃的风险。桑给巴尔投资局 2026 年 2 月 22 日的公告要求,每一个房地产项目在实施(含营销)之前都必须获得投资局批准,并声明未经投资局背书的买卖协议无效。其明确的含意是:眼下正有未获批准的项目在做营销。买家可能付了 USD 10 万,最后手里握着一份无效协议,且没有申请许可的资格。请坚持在获批项目中签署经投资局背书的协议。
2022 年《坦桑尼亚投资法》还是现行法吗?
不是了,它已被废止。2025 年第 6 号《坦桑尼亚投资与经济特区法》把坦桑尼亚投资中心与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合并为 TISEZA,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任何援引 2022 年《坦桑尼亚投资法》的架构或建议,都建立在一部已废止的成文法之上。在大陆一侧,外国或合资投资者的 TISEZA 证书门槛为 USD 500,000,而所有类别的许可仍以两年为上限。
桑给巴尔法中的两个 USD 10 万是同一回事吗?
不是,请不要混为一谈。附表五的 USD 10 万是房产买方的居留许可门槛;附表二的 USD 10 万是坦桑尼亚人的投资证书门槛。在附表二下,外国人在酒店和房地产需要 USD 250 万,其他行业需要 USD 50 万。两者出现在同一部法律里,但承担着完全不同的职能,而营销材料有时把它们混淆。
税务状况
- 所得税(最高档)
- 30%;非居民个人就任职所得缴纳15%的统一最终税
- 资本利得税
- 土地及建筑物:居民10%,非居民30%——由《2025年财政法》自2025年7月1日起从20%上调
- 财富税
- 无
- 遗产税
- 无
- 特殊税制
- '短期居民'减免:一生中居住不超过2年者,仅就坦桑尼亚来源所得纳税,此后再就全球所得纳税
- 属地征税
- 否,全球收入均须征税
- 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 是
- 离境税
- 否
- 共同申报准则
- 不参与
非洲与印度洋的更多项目
每一条路径都以同样的方式核实。将坦桑尼亚与其邻国对比。
对您的家庭而言, 坦桑尼亚 真的合适吗?
若不合适,我们会直说。这就是我们全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