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与大西洋
圣基茨和尼维斯:税务概览
无个人所得税;财政收入来自17%的增值税、房产税及其运营多年的投资入籍计划。
无个人所得税
最近核实
税种
- 个人所得税(最高档)
- 0%对居民和非居民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33%
- 资本利得税
- 无(仅对持有12个月内出售的资产征收有限的资本利得税)
- 增值税
- 17%
- 股息(预提税)
- 15%
- 利息(预提税)
- 15%
- 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
- 15%
- 社会保障(雇员)
- 5%
- 社会保障(雇主)
- 5%(另加约3–5%的遣散费及住房/社会发展税)
- 财富税
- 无
- 遗产 / 继承
- 无
- 房产税
- 年度土地及房屋税,约为市值的0.2–0.3%
- 其他
- 对雇主征收的住房及社会发展税
税制运作方式
- 税制
- 无个人所得税
- 按公民身份征税
- 否
- 离境税
- 否
- 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 否
- 共同申报准则
- 参与
针对新移居者的特殊税制
无需——本就没有个人所得税可减免。存在税务居民证明,但需要真实的居留存在。
以下税率为参考性的名义数字(最高边际税率、标准税率及名义税率),核实于 2026-07。税率级距、附加税以及州、省或州属税各有不同;请将其视为一张参考地图,而非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