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 · 血统入籍
恢复立陶宛国籍(第7条)
开放
最近核实 2026年7月
开放且稳定。这是一项法定权利,而非酌情授予,并对立陶宛宪法禁止双重国籍的规定设有明确例外。
这是波罗的海地区最强的血统路径,也是欧洲最佳路径之一。凡祖先在1990年3月11日之前被逐出或离开被占领的立陶宛者——这基本涵盖了每一个逃离迫害、大屠杀或苏联统治的立陶宛犹太(Litvak)家庭——依法保留双重国籍。无需金钱、无需语言、无需迁居。对于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而言,这一路径胜过本地区任何可购买的项目。
合资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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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6月15日之前持有立陶宛共和国国籍者的后裔
仅限子女、孙辈或曾孙辈——三代。玄孙(曾孙之子女)不符合条件。
核心事实
- 总落地成本
- 国家规费不高;实际约需EUR 5-20k用于档案研究、文件调取及法律费用——成本在于档案,而非政府
- 路径类型
- 凭血统
- 办理周期
- 6–24 个月 (移民局的决定并非瓶颈;瓶颈在于收集祖先1940年前公民身份的档案证据,其耗时可能长得多)
- 居住要求
- 无
- 家庭成员
- 在三代限制内,每位后裔各自凭其自身资格符合条件成功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
- 永久居留
- 不适用——直接入籍
- 公民身份
- 获批即刻生效;完整的欧盟公民身份与自由流动权
- 语言考试
- 无。无语言考试、无宪法测试、无居住要求。
- 双重国籍
- 允许
- 申请条件
- 证明祖先在1940年6月15日之前持有立陶宛国籍的文件证据将申请人与该祖先相连的完整出生与婚姻记录链在祖先的三代以内未在2011年4月1日之前取得立陶宛国籍
潜在风险
- 决定性的制约因素是祖先1940年前公民身份的档案证据——一本两战之间的护照、内部护照或居住记录。立陶宛中央国家档案馆的检索往往耗时数月,且常常彻底无果。在任何人向你报出时间表之前,先启动档案检索。
- 严格的三代限制。玄孙(曾孙之子女)被排除在外,因此跨越一代的拖延可能使家庭的申请权永久消灭。
- 若祖先在1990年3月11日之后离开立陶宛,双重国籍例外通常不适用,需放弃原国籍。
- 任何在2011年4月1日之前已取得立陶宛国籍者不适用这一路径。
- “立陶宛裔人士”(族裔血统)是一种独立且弱得多的身份——其本身并不赋予国籍。顾问常将两者混为一谈。
- 我们发现至少一个咨询网站声称,从2026年起立陶宛普遍承认欧盟/北约公民的双重国籍。这是错误的——宪法禁令依然有效。应将此类说法视为该顾问的一个危险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