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 · 退休养老
退休人士居留许可(Art. 28 AIG / Art. 25 VZAE)
开放
最近核实 2026年7月
面向55岁及以上的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民。属自由裁量,由州管理,并要求与瑞士有个人联系。
一条狭窄但真实的非欧盟途径,不以主张州级财政利益为依托——尽管「特殊个人联系」被从严解读,度假往访或拥有一处木屋本身并不符合。
合资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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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士入境,55岁及以上
无固定投资额。要求具备充足财力、在全球范围内无营利活动,以及与瑞士有特殊个人联系。
核心事实
- 总落地成本
- 无投资门槛;成本为咨询费用以及普通税或一次性总额税单
- 路径类型
- 养老金要求
- 办理周期
- 3–12 个月 (由州决定;须获SEM核准)
- 居住要求
- 瑞士须成为你的生活重心;州政府会核实真实居住
- 家庭成员
- 配偶18岁以下受抚养子女
- 永久居留
- 通常10年后获C类居留许可
- 公民身份
- 居住10年
- 语言考试
- 国家语言之一达到口语B1/书面A2
- 双重国籍
- 允许
- 申请条件
- 年满55岁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民在全球范围内无营利性受雇充足财力与瑞士有特殊个人联系生活重心已转移至瑞士
潜在风险
- 在世界任何地方均不得从事营利活动——比多数退休签证更严格,并禁止继续在境外经营企业。
- 对瑞士的「特殊个人联系」须有据可查;仅拥有房产并不足够。
- 领取补充给付(Ergänzungsleistungen)是撤销许可的明确理由。
- 各州做法差异很大,被拒的情况常见。
- 在持有C类许可之前,非欧盟国民根据Lex Koller在购买瑞士住宅房产方面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