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 · 投资居留
基于重大州级财政利益的B类居留许可(Art. 30(1)(b) AIG / Art. 32(1)(c) VZAE)
开放
最近核实 2026年7月
这不是投资项目,瑞士也不作此宣传。它是对普通入境规则的一项自由裁量豁免,由某州授予,并须获联邦移民事务国务秘书处(SEM)最终核准。没有公布的价格、没有申请门户、也没有任何权利保障。
这是「一位非欧盟亿万富翁如何搬去瑞士」这一问题的诚实答案。它不是黄金签证——它是一种恩惠,出于财政理由由州自由裁量授予,并可在联邦层面被否决。已废除一次性总额税制的州没有可主张的财政利益,这就是为何该途径实际上只存在于保留该税制的21个州。
合资格路径
435k CHF
面向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民的州级财政利益豁免
无法定价格。实务中州政府会要求一份一次性总额税务裁定;乌里州2026年官方Merkblatt指出,凡基于州级财政利益取得许可者,其最低评定基数「显著高于」联邦要求下的普通数字。从业者普遍报告各州寻求约CHF 400,000–1,000,000+的年度税额,但我们无法核实已公布的数字。
核心事实
- 最低投资额
- 435k CHF
- 总落地成本
- 从设计上就无法核实——每个州都私下协商。可预期一次性总额税单(实质高于普通最低额),另加法律与税务咨询费,用于裁定及许可事务的费用通常在CHF 50,000–150,000区间。
- 路径类型
- 投资居留
- 办理周期
- 6–18 个月 (先经州级协商,再获SEM核准;即便州已同意,SEM仍可能拒绝,而且确实会拒绝)
- 居住要求
- 要求真实居住。B类许可每年续期,州政府会核实你确实住在那里。
- 家庭成员
- 配偶18岁以下子女
- 永久居留
- 通常10年后获C类居留许可
- 公民身份
- 居住10年,但入籍会终结一次性总额税制
- 语言考试
- 国家语言之一达到口语B1/书面A2
- 双重国籍
- 允许
- 申请条件
- 第三国(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民与特定州事先存在密切联系除管理自身资产外,在瑞士或境外均无营利性受雇一份代表该州重大财政利益的一次性总额税务裁定SEM最终核准
潜在风险
- 两个层面都属自由裁量:州必须想要你,随后SEM还必须同意。在任何实际意义上二者均不可申诉。
- Art. 32(1)(c) VZAE要求与该州事先存在密切联系——带着支票簿贸然接洽通常会被拒。
- 除管理自身资产外,你不得在瑞士或境外任何地方受雇。这比单纯的一次性总额税规则更为严格。
- 各州以非正式方式对这类许可加以配给,有几个州基本上不予授予。可用名额并不公布。
- 该许可为年度制。某州改变政策——或通过公投废除一次性总额税制——都会动摇其签发所依据的基础。
- 把它呈现为一种明码标价、有章可循的「瑞士黄金签证」的顾问,是在歪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