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 · 创业与创办人
居留卡(Carte de Séjour)——投资者
开放
最近核实 2026年7月
开放,但这只是由投资者支持部门办理的普通行政许可,并非专门项目。突尼斯没有投资入籍、没有投资居留、也没有黄金签证。
我们收录突尼斯,是为了直白地指出:这里对超高净值家庭而言毫无可取之处。它没有投资者项目,离岸税制已成过往,而且是本地区唯一在2026年主动扩大财富税征收范围的司法辖区。关于突尼斯,值得关注的是其政策走向,而非任何机会。
合资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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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证的投资项目
未公布最低金额;须完成投资项目认证、商业登记摘录、官方公报(JORT)刊登、税务卡及一份劳动合同
核心事实
- 总落地成本
- 官方成本低廉;负担在于程序繁琐,而非财务支出
- 路径类型
- 创业与创办人
- 办理周期
- 3–12 个月 (一年期卡,每年可续签——不具备长期确定性)
- 居住要求
- 需大量居留——这是为真正在突尼斯经营企业的人设立的许可
- 家庭成员
- 配偶受抚养子女
- 永久居留
- 对投资者而言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永久居留通道;该卡每年续签一次
- 公民身份
- 固定居住满5年、无犯罪记录、掌握阿拉伯语、身体与品行良好——投资本身不带来任何专属通道
- 语言考试
- 阿拉伯语
- 双重国籍
- 不允许:您须放弃原国籍
- 申请条件
- 经认证的投资项目商业登记摘录官方公报(JORT)刊登税务卡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
潜在风险
- 突尼斯在2026年对财富课以重手。2026年财政法第88条(Finance Law 2026 Article 88)将财富税由仅限不动产扩展至涵盖动产、经营性资产及银行存款——TND 3-5m 征0.5%,超过 TND 5m 征1%,每年1月1日征收。
- 该财富税具有域外效力。在此前的框架下,它对突尼斯税务居民境外持有的不动产征税。2026年动产扩展是否同样及于全球资产尚不明确——这本身就是审慎的理由,而非可以安心的依据。
- 双重国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陷阱:未经事先许可取得他国国籍者,可能自动丧失突尼斯国籍。出生即为双重国籍者可豁免,但归化取得突尼斯国籍者在取得任何其他国籍前应先行咨询。
- 企业所得税税率经2025年财政法(Finance Law 2025)由15%上调至20%,银行与保险业为40%,电信、大卖场、汽车经销商及特许经营商为35%。自2026年1月1日起,新增一项4%的永久性行业性缴款。
- 所谓的“突尼斯离岸公司”是历史遗留产物。离岸银行与出口税制已废止,过渡宽限期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公司这一形式仍然存续;但税收优惠已不复存在。
- 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0%,自 TND 70,000 起适用——极低的门槛对应极高的税率——另加自2027年起升至1%的团结税。
- 每年续签意味着每年都有风险。对投资者而言,其身份不具备长期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