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与大西洋

巴哈马:税务概览

无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财富税或遗产税;国家财政依靠10%的增值税、营业执照费、关税及房产税,另对大型跨国企业征收15%的补足税。

无个人所得税 最近核实

税种

个人所得税(最高档)
0%无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0%(对营收达EUR 750m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征收15%的国内最低补足税)
资本利得税
无
增值税
10%
股息(预提税)
无
利息(预提税)
无
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
无
社会保障(雇员)
3.9%
社会保障(雇主)
5.9%
财富税
无
遗产 / 继承
无
房产税
不动产税最高约1%(自住);商用最高2%
其他
按营业额征收的营业执照费;房产转让征收增值税/印花税

税制运作方式

税制
无个人所得税
按公民身份征税
否
离境税
否
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否
共同申报准则
参与

针对新移居者的特殊税制

税务居民证明要求在巴哈马停留 90 天以上,且在任何其他单一国家停留不超过 183 天

以下税率为参考性的名义数字(最高边际税率、标准税率及名义税率),核实于 2026-07。税率级距、附加税以及州、省或州属税各有不同;请将其视为一张参考地图,而非建议。

资料来源 (1)

参考资料(非官方)

您的税务状况不是搬迁的脚注

它通常是这个决定中最大的那个数字。把您的国籍、您的居住经历和您的资产构成交给我们,我们会在您做出任何承诺之前为其建模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