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 · 税收制度
60天税务居民规则
已改革
最近核实 2026年7月
自2026年1月1日起的税务年度修订:个人不得在任何其他国家为税务居民的条件已被移除。其余条件不变。
自2026年1月1日起移除“不在他处为税务居民”的条件,是整个塞浦路斯改革中最具实务价值的变动,而几乎无人在谈论它。它把60天规则从一项只有在你不在其他任何地方为税务居民时才能满足的测试——一个苛刻、举证上尴尬的消极条件——转变为一项仅凭塞浦路斯的积极事实即可满足的测试,把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留给它应归属之处:协定的打破僵局规则去解决。
合资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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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居住加塞浦路斯关联
无需投资
核心事实
- 总落地成本
- 无政府收费。成本为在塞浦路斯的永久住所(自有或租赁)以及塞浦路斯业务、就业或董事职位的实质。
- 路径类型
- 税收制度,非签证
- 居住要求
- 税务年度内在塞浦路斯至少60天,且在其他任何单一国家不超过183天
- 家庭成员
- 按个人评估
- 永久居留
- 不适用——一项税务测试,而非移民身份
- 公民身份
- 不适用
- 语言考试
- 不适用
- 双重国籍
- 允许
- 申请条件
- 税务年度内在塞浦路斯至少60天实际居住税务年度内在其他任何单一国家不超过183天在塞浦路斯经营业务、在塞浦路斯受雇,或担任塞浦路斯税务居民公司的董事职务,且未在年度内终止在塞浦路斯维持自有或租赁的永久住所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证明在他处非居民
潜在风险
- 移除该条件并不移除冲突。若两个国家都主张你,协定的打破僵局规则说了算——永久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所,然后是国籍——面对一个你家人所在的国家,60天很少能在一场严肃的较量中胜出。
- 塞浦路斯的关联须真实且不得在年度内终止:业务活动、就业,或塞浦路斯税务居民公司的董事职位,须持续至12月31日。
- 塞浦路斯的永久住所须由你自有或租赁,并在全年可供使用。
- 塞浦路斯税务居民证书并非抵御一个铁了心的外国税务当局的盾牌。它是打破僵局规则的一项输入,而非答案。
- 60天是塞浦路斯测试的下限,而非针对所有其他人的天数计算与居籍规则的安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