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 投资居留
全球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开放。标准依据 EDB GIP 情况说明书(Factsheet,2025 年 5 月 5 日更新),该更新同时将申请费提高至 SGD 20,000。截至 2026 年 7 月,2023 年 3 月改革所引入的 SGD 10m / 25m / 200m AUM 结构仍然有效。
GIP 是凭资本直接取得新加坡 PR 的唯一途径,而 PR 则是通往一个无资本利得税、无遗产税、对个人属地征税的司法管辖区的门户。但 EDB 有意将其设计成:单凭资金并不能让你合格——每一个选项都假定你确实在新加坡经营某项业务,或确实居住于此。
合资格路径
向新设实体或既有经营的扩展投入 SGD 10m;你须至少持股 30% 并担任高管/董事会职务;行业须列于 EDB Annex B 清单;5 年商业计划将依据创造就业情况评估
向投资于新加坡本地公司的 EDB 认可基金投入 SGD 25m。此为被动路径——定价恰为 Option A 的 2.5 倍,正因其被动
设立一家 AUM 不低于 SGD 200m 的新加坡 SFO,其中至少 SGD 50m 须在最终批准后 12 个月内转入新加坡并投入 EDB 指定的投资,此后持续维持。境外资产计入 SGD 200m 的 AUM 数额
核心事实
- 最低投资额
- 10M SGD
- 总落地成本
- 最低承诺资本 SGD 10m(被动方式 SGD 25m,或家族办公室路径下 SGD 200m AUM 并将 SGD 50m 引入本地),另加 SGD 20,000 申请费及 SGD 100 ICA 手续费;就 Option C 而言,法律、税务及家族办公室设立顾问费通常为 SGD 150k–500k+
- 路径类型
- 投资居留
- 办理周期
- 9–18 个月 (EDB 表示自完整提交起约需 12 个月,视尽职调查而定。原则性批准(Approval-in-Principle)有效期 6 个月,须在此期间完成投资;PR 须在最终批准后 12 个月内正式确立)
- 居住要求
- 取得 PR 无需居留——但续签 5 年再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时,要求你或你的所有受养人在新加坡居住超过一半时间(Option B 和 C),或者对于 Option A 和 C,要求企业/家族办公室达到其雇佣目标。这正是陷阱:GIP 并非一个低居留要求的计划。
- 家庭成员
- 配偶申请日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
- 永久居留
- 即时——GIP 本身即授予 PR;真正的约束在于续签 5 年再入境许可
- 公民身份
- 通常须持有 PR 满 2 年以上方可申请;批准属酌情决定,绝无保证
- 语言考试
- 形式上无语言考试,但入籍属酌情决定,且会评估融入程度
- 双重国籍
- 不允许:您须放弃原国籍
- 申请条件
- 成熟企业主:3 年以上创业履历;公司上一年度年营业额达 SGD 200m,且三年平均营业额达 SGD 200m;若为私营企业则须持股 30%下一代企业主:家族持股 30% 以上或为最大股东;公司上一年度营业额达 SGD 500m,且三年平均亦达标;你须在管理层任职高速成长企业创始人:估值达 SGD 500m+ 的非上市公司的创始人及最大个人股东之一,并获知名 VC/PE 支持家族办公室主理人:5 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管理履历,且可投资净资产不低于 SGD 200m(不含房地产)公司须经营于 EDB Annex B 清单所列行业EDB 面谈及尽职调查
- 再入境许可的续签条件才是真正的成本。就 Option B(被动的 SGD 25m 基金路径)而言,唯一的续签途径是在新加坡居住超过一半时间——不存在雇佣替代方案。指望以 Option B 取得低居留 PR 的家族,买错了产品。
- Option A 要求到第 5 年时拥有 30 名雇员(其中一半为新加坡公民,10 名为新增岗位)方可续签 5 年 REP。Option C 要求新增 5 名家族办公室专业人员,其中 3 名为新加坡公民。这些是硬性的运营承诺,而非纸面功夫。
- 新加坡不允许双重国籍。入籍意味着放弃你现有的护照——对多数 UHNW 家族而言,这使 PR(而非公民身份)成为终点站。
- 取得 PR 的男性受养人须承担国民服役(National Service)义务。这一点屡屡令有青少年儿子的家族措手不及,且一旦 PR 正式确立便实际上不可逆转。
- 父母及超过 21 岁的未婚子女不能作为受养人纳入——只能取得与你 REP 有效期挂钩的长期探访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
- 外国人购买住宅物业须缴纳 60% 的额外买方印花税;PR 购买首套物业缴 5%、第二套缴 30%。物业绝非在此落地时便宜的那一部分。
- EDB 情况说明书载有明确免责声明:不保证 GIP 持续开放、不保证批准、亦不保证 REP 续签。这是一个酌情决定的计划,并按此方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