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 · 投资居留
投资者居留许可(loi du 8 mars 2017)
开放但已列入废除计划。内政大臣Léon Gloden于2025年议会夏季休会前向议会提交废除法案,理由是'附加值极低'且行政负担过重。截至2026年7月,废除案尚未通过,guichet.public.lu仍将相关条件作为现行有效发布——但任何考虑此途径者都应假定窗口正在关闭。
这是欧洲投资移民中最具启示意义的失败案例。自2017年以来仅有15名申请人,其中9人获批;2023–2024年间提出申请的6人中有4人被拒。卢森堡将一张欧盟居留许可定价EUR 500,000–20m,要求真实实体与真实就业,拒绝房地产——结果发现市场对此毫无兴趣。政府如今正立法将其废除。
合资格路径
商业、手工业或工业活动;须持有至少5年,并维持投资时的就业水平
自注册成立起3年内至少创造5个岗位,须与国家就业局(ADEM)合作招聘
现有或将设立;须在卢森堡具备并维持适当实体
至少持有5年。EUR 20m是全球最昂贵的居留途径之一,实际上无人问津。
核心事实
- 最低投资额
- €500k
- 总落地成本
- 低端EUR 500,000,存款途径高达EUR 20m,另加法律、结构设计及财政部意见书的费用。资金为投资而非花销——但5年锁定期与实体要求使其真正缺乏流动性。
- 路径类型
- 投资居留
- 办理周期
- 6–12 个月 (居留申请之前须先取得财政部对投资项目的事先意见)
- 居住要求
- 预期须真实居住;许可最长有效期3年,仅在条件仍然满足时方可续签
- 家庭成员
- 配偶受抚养子女——经家庭团聚途径
- 永久居留
- 合法居留满5年
- 公民身份
- 居留满5年,最后一年须连续
- 语言考试
- 卢森堡语考试(Sproochentest,口语A2、听力理解B1),另加'在大公国共同生活'课程
- 双重国籍
- 允许
- 申请条件
- 第三国(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国民财政部对投资项目出具的事先有利意见资金来源合法证明无犯罪记录充足的住所与健康保险在5年内维持投资及其条件
- 废除法案已提交议会。一旦通过将关闭此途径;现有持有人在任何过渡制度下的处理方式尚不明朗。
- 房地产被明确排除——'涉及取得或租赁房地产的直接与间接投资概不计入'。
- 获批率确实很低:2023–2024年间6份申请中有4份被拒。这绝非橡皮图章。
- EUR 500,000途径附带硬性经营义务——维持就业水平5年,或通过ADEM在3年内创造5个岗位。这些是经营承诺,而非投资。
- EUR 3m结构途径要求并须维持真实实体,且受到审查。
- 在卢森堡居留将使你按最高45.78%纳税,并面临受控外国公司(CFC)与离境税风险。对大多数超高净值家庭而言,该许可的税务后果远超其带来的益处。
- 有效期仅3年、可续签——在满5年获得永久居留之前,并非稳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