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情报
2026年的支柱二:它对家族资本做了什么、又没做什么
全球最低税适用于合并收入达 EUR 750m 以上的集团,这在设计上就排除了几乎所有家族办公室。它之所以仍然重要,是因为它作为一个概念已重新定价了低税控股公司——而且2026年1月带来了自该制度商定以来最大的一次变化。
究竟什么才是真的
- 门槛是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事实:支柱二适用于在此前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两个年度年合并收入不低于 EUR 750m 的跨国企业集团。绝大多数家族办公室、创始人和中端市场集团完全处于其范围之外。这一议题上大量的顾问式警报,正被兜售给它根本触及不到的人。
- 2026年的进展是并行(Side-by-Side)一揽子方案,由 OECD/G20 包容性框架于2026年1月5日发布。它通过承认美国税制——具体而言是根据《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取代 GILTI 的 NCTI 制度——为一项合格并行制度(Eligible Side-by-Side Regime),落实了 G7 于2025年6月达成的政治协议。对于选择适用并行安全港的美国母公司集团,收入纳入规则(Income Inclusion Rule)下的补足税被取消,低税支付规则(Undertaxed Profits Rule)就其受控的境内外经营被视为零,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美国目前是中央记录(Central Record)上唯一拥有合格并行制度的辖区。
- 在一个家族集团确实处于范围内的情形下,相关问题是逐辖区、而非逐实体计算的有效税率。一个在范围内集团中零税负的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或阿联酋自由区控股实体,会在某处产生补足至15%的税负——由母公司辖区依 IIR 征收,由来源辖区依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征收,或作为兜底依 UTPR 征收。税终归要缴;只是收款方存有疑问。
- QDMTT 正是那些经典离岸辖区自己开征15%补足税的原因——阿联酋自2025年1月1日起的国内最低补足税(DMTT),以及开曼式中心和百慕大的对应措施。面对该税无论如何都会在某处被征收的现实,它们选择自己来征。对在范围内的集团而言,这意味着零税辖区不再是零税,而控股地点的选择如今关乎实质与条约准入、而非税率。
- 对范围外家族的间接影响真实存在,但属于次级。支柱二已从市场顶端拿走了税率优势,这(a)减少了那些过去被按大集团做法类推着为所有人搭建的激进架构的可获得性并抬高了其价格,(b)推动各辖区转向适用于所有人的以实质为基础的测试,以及(c)使以实质为基础的所得排除——一项按薪酬和有形资产计算的减除——成为“真实存在”如今含义的范本。持有一家增长越过 EUR 750m 的经营性企业的家族将跨入范围,而他们在 EUR 200m 时搭建的架构将无法承受这一跨越。
- 根西、泽西、马恩岛及类似中心已选择性地实施支柱二——通常仅对在范围内的集团适用收入纳入规则(IIR)和 QDMTT,刻意将基金和私人客户业务留在范围之外。这些辖区中低于门槛的家族办公室架构在实质上不受影响。
逐一司法管辖区
- OECD/G20 包容性框架 中
- 并行一揽子方案于2026年1月5日发布,落实 G7 于2025年6月达成的协议。选择适用并行安全港的美国母公司集团,就其受控的境内外经营被排除于 IIR 补足税之外并将 UTPR 视为零,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其依据是美国 NCTI 制度已充分对境内外利润征税。美国是中央记录(Central Record)上唯一拥有合格并行制度的辖区。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中
- 对合并收入达 EUR 750m 以上的集团,自2025年1月1日起征15%国内最低补足税。低于该门槛则适用普通的阿联酋公司税制(至 AED 375k 为0%,超出为9%;自由区0%仅对合格自由区人士就其合格所得适用)。对一个在范围内的集团而言,阿联酋一个自由区实体的0%会被阿联酋自己补足至15%。
- 根西、泽西、马恩岛 低
- 狭窄地实施了支柱二——仅对在范围内的 EUR 750m 以上集团适用 IIR 和/或 QDMTT,刻意为其他一切(包括基金和私人客户架构)保留0%的一般公司税率。低于门槛的家族办公室载体在实质上不受影响。三者也都处于 CARF 领先梯队,最迟2027年首次交换。
- 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 中
- 零税率辖区,其中在范围内集团的实体如今会招致15%补足税——在已开征 QDMTT 之处于当地征收(百慕大),或由母公司辖区依 IIR 征收。与经济实质要求相结合,对大集团的历史性税率优势已经消失。对于低于门槛的私人架构,它们仍为0%且照常运作。
- 在购买建议之前先核对门槛。在此前四年中两年合并收入达 EUR 750m,就排除了绝大多数家族办公室。支柱二焦虑正被兜售给根本不在范围内的人。
- 测试的是收入,而非财富。一家管理 USD 5bn 证券、没有经营收入的家族办公室一般在范围之外;一家年营业额 EUR 800m、利润率不高的家族制造商则在范围之内。该测试追踪的对私人财富而言是错误的变量,而这恰恰是它错过其中大部分的原因。
- 并行一揽子方案是全新的——于2026年1月5日发布并自该日起生效。它专门惠及美国母公司集团。非美国母公司集团从中一无所获,而一项为单一国家谈成的减除的政治持久性确实不确定。
- 一家增长中的经营性企业将跨过门槛,而在其之下搭建的架构无法承受这一跨越。如果一个家族持有一家很可能越过 EUR 750m 的企业,其控股架构就需要为它将处于的制度、而非它当前所处的制度来设计。
- 实质要求如今适用于远低于支柱二门槛之处。离岸中心的经济实质规则、本国的 CFC 规则以及一般反滥用条款,会网罗支柱二永远触及不到的架构——不要把“处于支柱二范围之外”读作“不可被质疑”。
- 开征 QDMTT 的辖区这样做是为了留住税收,而非帮你。补足税无论如何都会被征收;QDMTT 只是决定哪个政府把它收入囊中。
常见问题
15%的全球最低税适用于我的家族办公室吗?
几乎肯定不适用。支柱二只触及在此前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两个年度年合并收入不低于 EUR 750m 的跨国集团。绝大多数家族办公室、创始人和中端市场集团在设计上就处于其范围之外。在购买建议之前先核对门槛——这一议题上的大量焦虑,正被兜售给该制度根本触及不到的人。
这个门槛看的是我的财富还是我的收入?
看的是收入,而非财富。一家管理 USD 5bn 证券、没有经营性营业额的家族办公室一般在范围之外;一家年营业额 EUR 800m、利润率不高的家族制造商则在范围之内。该测试追踪的是一个经营性集团的营业额,而这恰恰是它错过大部分私人财富的原因——对一个纯投资载体而言,它衡量的是错误的变量。
在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或阿联酋设立离岸控股公司还值得吗?
取决于规模。在 EUR 750m 以下,这些辖区仍为0%且照常运作。而在一个范围内集团之中,一个零税负的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或阿联酋自由区实体,如今会在某处产生补足至15%的税负:由母公司辖区依 IIR 征收,由来源辖区依 QDMTT 征收,或作为兜底依 UTPR 适用。阿联酋自2025年1月1日起已开征15%的国内最低补足税。对大集团而言,税率优势已经消失,选择如今归结为实质与条约准入。
美国获得的支柱二豁免究竟意味着什么?
OECD 于2026年1月5日发布的并行(Side-by-Side)一揽子方案,承认美国的 NCTI 制度——即根据《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取代 GILTI 的制度——为一项合格并行制度。选择适用并行安全港的美国母公司集团,在收入纳入规则(IIR)下不承担补足税;其受控经营的 UTPR 也被视为零,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该优惠专门适用于美国母公司集团:非美国母公司集团一无所获,而 QDMTT 仍然适用。美国目前是中央记录(Central Record)上唯一的辖区。
如果我不在支柱二的范围内,我的架构就安全了吗?
不。处于支柱二范围之外并不意味着一个架构不可被质疑。离岸中心的经济实质规则、你本国的 CFC 规则以及一般反滥用条款,会网罗全球最低税永远触及不到的架构,而实质要求如今适用于远低于 EUR 750m 门槛之处。支柱二还推动各辖区转向适用于所有人的以实质为基础的测试。该制度只是若干约束之一,而非一张通行证。
我的企业在增长。当它越过 EUR 750m 时会发生什么?
它会跨入范围,而在门槛之下搭建的架构无法承受这一跨越。一个在 EUR 200m 营业额时行之有效的零税控股地点,在集团进入范围之后就会产生补足至15%的税负。如果一个家族持有一家很可能越过 EUR 750m 的经营性企业,其控股架构就应当为它将要处于的制度、而非它今天所处的制度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