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情报
信托对基金会:跨境家族的架构抉择
信托是一种关系;基金会是一个法律主体。这一单一区别驱动着下游的一切——大陆法系法院是否会承认它,它能否在特留份面前存续,它在抵达一个新国家时如何被征税,以及必须与之共处的家族能否理解它。
究竟什么才是真的
- 这一概念差异并非表面文章。信托将法律所有权(受托人)与受益所有权(受益人)分开——它没有法律人格,而是一套由受益人可强制执行的义务。基金会则是一个孤立的法律实体,以自身名义完全拥有其资产,设有理事会而非受托人,其受益人通常享有较弱的强制执行权。普通法系天然理解前者;大陆法系一般不承认所有权的分割,理解的是后者。
- 1985年7月1日《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海牙公约》是使信托得以被带入大陆法系的依据——而它的适用范围比多数人所设想的更窄。它只有14个缔约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塞浦路斯、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荷兰、巴拿马、圣马力诺、瑞士和英国。美国和法国签署了但从未批准。德国、西班牙、奥地利、比利时、葡萄牙和北欧诸国则完全不是缔约方——因此一个抵达马德里或慕尼黑的信托,即便被承认,也是依据一般国际私法原则、而非依条约被承认。
- 该公约并不统一信托法,也不凌驾于强制性的当地规则之上。第15条明确保留法院地的强制性规定,包括特留份、夫妻财产和债权人保护。批准意味着大陆法系法院不会干脆拒绝看见该信托——但并不意味着该信托会胜出。
- 特留份才是真正的战场,且它绝非一个技术细节。多数大陆法系为子女、且往往为尚存配偶保留遗产中的固定份额——在有数名子女时通常为一半或以上——而不论遗嘱如何。离岸信托辖区(泽西、根西、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库克群岛、尼维斯)已制定防火墙条款,宣告转入信托之财产的效力受当地法律管辖,且外国特留份判决不获执行。防火墙保护的是持有于该辖区的资产;对位于特留份国家的资产或人员,它几乎无能为力。
- 基金会的存在恰恰是为了解决承认问题,而主流载体之间差异显著。列支敦士登的 Stiftung 是最古老、机构支持最完善的,最低资本 CHF 30,000,拥有发达的法律体系和理解它的法院。巴拿马的私益基金会要求 USD 10,000,运营成本明显更低,但带有该辖区的声誉特征。泽西、根西、巴哈马、开曼、尼维斯、马耳他和荷兰(stichting)都提供成文法上的基金会,其中若干专为那些希望拥有一个大陆法系法院无需任何海牙分析即可承认的实体的家族而设计。
- 抉择通常取决于四个问题,按顺序排列。家族实际将在何处生活与离世——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特留份对这个家族而言是否现实存在?创始人需要保留多少控制权,该辖区能否通过保留权力制度在不使架构崩塌的情况下容纳它?以及,该载体将如何被受益人实际居住的国家征税——这是一个关于受益人未来、而非委托人当下的问题。
- 迁居时的税务处理是好架构走向死亡之处。一个在某国财政上透明的信托,在另一国可能是一个不透明的应税实体;若干大陆法系(法国第792-0 bis条、西班牙、意大利)对信托适用穿透或惩罚性视同所得制度,恰恰因为它们不信任信托;而一个受益人迁往一个新国家,可能就在那里触发对整个架构的征税。对美国人而言,分析另当别论且很严苛:外国授予人和非授予人信托规则、对累积所得附加利息费用的追溯税(throwback tax),以及表格 3520 和 3520-A,罚款起步为所涉金额的35%。
逐一司法管辖区
- 1985年海牙信托公约 中
- 14个缔约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塞浦路斯、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荷兰、巴拿马、圣马力诺、瑞士、英国。美国和法国签署但从未批准。德国、西班牙、奥地利、比利时、葡萄牙和北欧诸国不是缔约方。第15条保留法院地的强制性规则,包括特留份——承认并非豁免。
- 列支敦士登 低
- Stiftung: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最低资本 CHF 30,000,依《PGR》有成熟的成文法框架,法院在家族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且自2006年4月1日起为海牙公约缔约方(因此它既承认信托,也提供基金会)。设立和年度成本高于巴拿马,机构支持明显更佳。它还提供列支敦士登信托——一种没有独立人格的契约安排——供希望在大陆法系辖区拥有普通法形式的家族选择。
- 巴拿马 中
- 私益基金会:独立法律人格,USD 10,000 资本要求,运营成本低,且自2018年12月1日起为海牙信托公约缔约方。代价在于声誉与银行:为一个巴拿马基金会开立和维持机构账户,比为一个列支敦士登或泽西载体更难、更慢,且该架构在每一个接触点都招致强化审查。
- 泽西 / 根西 / 开曼 / 英属维尔京群岛 低
- 核心的普通法信托辖区,全都有成文法上的防火墙条款,排除外国特留份主张并拒绝执行针对信托的外国判决,也全都提供保留权力制度,允许委托人保留特定权力而不使信托失效。泽西和根西还提供成文法上的基金会。开曼的 STAR 制度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 VISTA 制度,解决了在信托中持有家族经营性公司、而受托人无需被迫多元化或干预的特定问题。
- 大陆法系特留份国家(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比利时) 高
- 为子女保留的份额——在有多名子女时通常为遗产的一半或以上——凌驾于遗嘱自由之上,且可就位于该辖区的资产予以执行,而不论任何信托或基金会。法国还对信托适用一项惩罚性视同所得和报告制度(CGI 第792-0 bis条)。《欧盟继承条例》(650/2012)允许就继承选择适用国籍国法律,这是此处主要的筹划工具——但它并不约束非参与国,也不排除税收。
- 美国(受益人) 高
- 一个美国居民受益人会改变整个分析。外国授予人/非授予人信托规则、对累积所得分配附加利息费用的追溯税、对底层持仓的 PFIC 穿透,以及表格 3520/3520-A,罚款自所涉金额的35%起。若牵涉一名受涵盖侨居者,§877A(f) 对非授予人信托分配课征30%预扣,§2801 对美国收受人按40%征税。
- 海牙公约只有14个缔约方,而美国和法国均不在其中。如果家族将生活在德国、西班牙或奥地利,那么一个信托抵达的是一个根本没有条约框架来看见它的国家——这是一场基金会的谈话,而非信托的谈话。
- 批准并非豁免。第15条保留特留份、夫妻财产和债权人规则。意大利承认信托,却仍适用其特留份(legittima)。
- 防火墙立法保护的是防火墙辖区内的资产。它保护不了一栋在普罗旺斯的别墅、一个住在马德里的受益人,或一个有法国子公司的受托人。对资产的管辖与对人的管辖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特留份主张者会同时利用两者。
- 过度的委托人控制是最常见的失败原因。保留的权力、被当作指令对待的意愿书,以及一个凌驾于受托人之上的委托人,都会招致虚假(sham)认定——届时该架构对税收、对债权人、对继承人都是透明的,除了成本什么也没成就。保留权力制度的存在正是为了妥善地做这件事;运用它们并非可有可无。
- 为受益人将在之处、而非委托人所在之处来搭建架构。一个对伦敦委托人完美运作的信托,会在女儿搬到巴黎时变成一个法国视同所得问题,在儿子到纽约就职时变成一个 §3520 问题。受益人的流动性才是设计约束。
- 一个美国受益人会改变一切,且常常很晚才被发现。追溯税、PFIC 穿透和 3520/3520-A 罚款,可以吞噬一个架构的全部益处。在起草之前、而非之后,就询问是否有美国人——包括意外美国人和绿卡持有人。
- 信托和基金会都在 CRS 下被完整报告,其委托人、保护人、受益人和控权人均具名。二者都不是保密工具,任何将其中之一呈现为保密工具的顾问,都在兜售一个2010年的产品。
- 该载体必须能被继承它的人理解。那些只有创始人和一位律师才懂的架构,正是在最糟糕的时刻被下一代拆散的架构,通常是出于无人测算过的税务原因。
常见问题
信托和基金会有什么区别?
信托是一种关系;基金会是一个法律主体。信托将法律所有权(由受托人持有)与受益所有权(由受益人持有)分开,它本身没有法律人格。基金会则以自身名义完全拥有其资产,并由理事会而非受托人管理。普通法系天然理解前者;大陆法系一般不允许所有权分割,理解的是后者。这一单一区别驱动着承认、特留份和税收。
信托能保护我的资产免受法国或西班牙特留份的影响吗?
最重要的那部分资产保护不了。泽西、根西、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库克群岛和尼维斯等离岸防火墙辖区拒绝执行外国的特留份判决,但这种保护只及于实际持有于该辖区的资产。一栋在普罗旺斯的别墅,或一位住在马德里的继承人,仍在当地保留份额的触及范围之内——在有数名子女时,该份额通常为遗产的一半或以上。《欧盟继承条例》650/2012 允许你选择本国国籍国法律管辖继承,是更可靠的工具;不过它并不能让你摆脱税收。
离岸信托在 CRS 下会被报告吗,还是保密的?
会被报告,并不保密。在共同申报准则(CRS)之下,信托和基金会都被完整报告,其委托人、保护人、受益人和控权人均具名报告给各自的税务机关。两种载体都不是隐私工具,任何将其中之一呈现为隐私工具的顾问,都在兜售一个大约在2010年就已不复存在的产品。请为正当的传承与承认目的、而非为保密来搭建它们——所有权数据无论如何都在被交换。
我是一个外国信托的美国受益人。我会承担什么?
可能相当多。这里的分析另当别论,且很严苛。外国非授予人信托的美国受益人面临追溯税(throwback tax),对累积所得的分配附加利息费用,还有对底层持仓的 PFIC 穿透。表格 3520 和 3520-A 的罚款起步为所涉金额的35%。若架构中牵涉一名受涵盖侨居者,§877A(f) 对非授予人信托的分配课征30%预扣,§2801 对美国收受人按40%征税。请在起草之前、而非之后,披露任何美国人,包括意外美国人和绿卡持有人。
列支敦士登基金会还是巴拿马基金会?我该选哪一个?
取决于你需要多少机构支持和银行准入。列支敦士登的 Stiftung 是最古老、支持最完善的载体,最低资本 CHF 30,000,配有成熟的法律和理解它的法院,并自2006年4月1日起为海牙信托公约缔约方。巴拿马的私益基金会要求 USD 10,000,运营成本明显更低,但其辖区会招致强化审查——开立和维持机构银行账户在每一个接触点都更难、更慢。
我能保留对自己设立的信托的控制权吗?
可以保留经正式安排、界定明确的控制权,但不能是非正式的凌驾。一个把意愿书当作指令、并推翻受托人决定的委托人,会招致虚假(sham)认定——届时该架构对税收、债权人和继承人都是透明的,除了成本什么也没成就。妥当的路径是保留权力制度:泽西、根西、开曼和英属维尔京群岛都提供这一制度,它允许创始人保留特定权力而不使信托失效。运用它并非可有可无。